【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联系既是客观的,又是普遍的。联系的普遍性是指:(1)联系是普遍存在的,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要素、部分、方面及其发展的各个阶段、过程都是相互联系的;(2)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而与周围的其他事物处于相互联系之中;(3)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部分或环节,并通过它表现出联系的普遍性;(4)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所谓中介就是事物相互联系的媒介、环节或桥梁。世界的普遍联系是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内在体现。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证明,各个领域之间,联系都是普遍存在的。故选项A、C正确。信息是客观实在的存在物,世界普遍联系的基础是事物及其各种要素、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所以D不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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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的条件性: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任何具体事物都是有条件的,总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又在一定条件下发展,趋于灭亡。因此,任何具体的联系无不依赖于一定的条件,随着条件的改变,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各因素之间的联系的性质方式,也要发生变化,这就是联系的条件性。
5.联系的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千差万别、无限多样的,事物的联系也是纷繁复杂、多种多样的。世界事物的多样性决定了联系的多样性。其中,原因与结果、整体与部分就是事物普遍存在的两种联系。
(1)原因和结果的关系。
区别:第一,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叫做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叫做结果。第二,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总是原因出现在前,结果发生在后;原因和结果是一种先行后续的关系。
联系:第一,世界上的任何现象都有它产生的原因,任何原因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在这一关系中是原因,在另一关系中是结果;反之亦然。另一种情形是,在同一关系中,两种现象互为因果,甲现象作用于乙现象,引起乙现象的变化,甲是因,乙是果。反过来,乙现象又可以作用于甲现象,引起甲现象的变化,乙成了因,甲则是果。
(2)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整体与部分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整体与部分的区别表现在:一是二者含义不同,有严格的界限,在同一事物中,整体就是整体而不是部分,部分就是部分而不是整体,二者不能混淆。二是二者的地位和功能不同,表现在:①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②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③整体功能小于各部分功能之和。
整体与部分的联系表现在:一是二者互相依赖,不可分割,各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整体由部分构成,它只在对于组成它的部分而言,才是一个确定的整体;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没有整体也就无所谓部分。二是二者相互影响、制约。整体的变化影响部分,部分的优劣变化也影响整体。三是二者相互作用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也是系统与要素的关系。同时这两对关系还是有区别的,不能完全等同。这里讲的“一定意义”主要是指两对关系具有的共性方面,即两对关系都是强调整体性原则,都是互相依赖等方面。至于系统论中讲的层次性原则等,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没有。不能认为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是系统与要素的关系。
二、联系观点的方法论意义
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观点,它要求我们必须从客观事物本身的真实联系去把握事物,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地看问题。在分析具体问题时,既要注意一事物与周围其他事物的联系,具体分析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又要注意事物前后相继的历史联系,分析事物发展的历史过程。我们要善于根据原因预见事物的结果,从而正确指导自己的具体行动,使事物向人们期望的结果去发展。又要善于从结果去分析原因,总结出经验教训。还要从整体着眼、观察、处理好与局部的联系,重视发挥局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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