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应受到各方面的特殊保护;我们知道学校、家庭、社会对我们未成年人给予了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但是这些都是外界对我们的保护。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在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中,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究青少年如何进行自己保护。 我们先来看几个案例:

    
    一只手机引发的命案

    2002年8月27日晚,沈阳市一名19岁的应届毕业生任凯(今年高考以优异成绩考入东北财经大学)在从其姥姥家回家的路上,路遇两名歹徒欲抢劫其手机,为此,这个刚烈的19岁青年与两个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在搏斗中被歹徒刺中11刀后而亡。我相信,任何人看到这个案例,心情都会很沉重。我们痛恨这些歹徒,为了一个手机竟然夺去了一个优秀青年的生命。我们也为任凯独斗凶恶歹徒的英勇无畏和宁死也要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凛然正气表示钦佩。任凯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与胆量,我们没有理由不赞扬。可是面对这样不幸的结局,不得不使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我们青少年如何才能保护自己?

    观看案例:歹徒为何得逞

 

    观看案例:智斗劫匪

    由上面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未成年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应当提倡和鼓励的,实际上,你越不抵抗,坏人就越猖狂,反而助长了他的气焰;你坚决抵抗,反而会震慑坏人,容易摆脱。 但也必须看到,未成年人由于体力上的限制,很难与违法犯罪分子直接进行抗争和搏斗。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不应该不顾环境和条件,一味地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体力上的搏斗,而是主要使用智慧,随机应变,以智取胜。要像李小兵同学那样,当遇到现实的危险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于自己人身安全的措施和方法来保护自己,免遭不法侵害。青少年应当明白,在敌强我弱、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一味强调反抗很可能遭到更大的伤害,甚至发生悲惨的结局。因此,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有时候可以牺牲某些较小的利益,甚至向侵害人暂时妥协,从而使自己的人身安全得以保证。这既是利弊综合分析的正确选择,同时也是坚持实事求是思想的必然结果。

  青少年怎样进行自我保护呢?

  1、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青少年往往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一遇到意外情况,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对待,抵抗不得法而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的状态;或者在暴力威胁面前完全失去抵抗能力束手待毙。众多事实已经证明,年龄小、体力弱的未成年人,如果有了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只有这样,一旦遇到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才能冷静应付,想方设法保护自己,摆脱坏人的侵犯或制服坏人。避免受侵害的。

  我们怎样才能做到善于斗争?面对歹徒我们应该怎么办?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最重要的还是应该培养未成年人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识别力,按照法律和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样就可以抵御外界不良思想的侵袭,保证自己的身心安全。

  2、学法懂法。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也越来越健全,先后制定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加入了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许多省、市、自治区都颁布、施行了地方性的青少年保护条例,而且,在许多其他法律中也有大量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果青少年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了解与他们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内容,就能利用法律武器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由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而可能产生的不良行为。

    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可以使青少年明白什么行为可以进行,什么行为不能去做,从而引导青少年自觉遵守法律,防止进行不良行为,戒除不良行为习惯。例如;某校初三有个小赵同学,平时爱追求女同学,还在校外打架。通过学习有关法律,他的法律观念得到增强,委快转变了思想,不仅自己没有犯错误,而且还能劝导别的同学不做坏事,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又如一初三男生不小心用木板砸伤了同学小李的头皮,这件事小李的朋友知道了,出于哥们义气,朋友也想回敬掷板者。由于小李学过法律,知道什么叫违法行为,所以立即阻止了朋友,从而避免了另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

  3、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一个孩子的父母离婚后,孩子由父亲抚养,母亲承担一定金额的抚养费。孩子和父亲与祖父、祖母一起生活。开始,孩子的母亲来接孩子时都说带孩子去玩,可是孩子回来以后经常显得很不开心。孩子说母亲总是带他去商场逛,孩子希望能够去公园,但是母亲不同意,并且因为一些小事骂他、打他。后来,孩子的母亲来接孩子时,孩子不愿意去,孩子的母亲非常生气,当着孩子的面骂孩子的祖父、祖母及孩子的父亲,说是他们指使的,并且不顾孩子哭喊强行将孩子带走。后来,孩子见到母亲就害怕,他说再也不想见母亲,再也不想和母亲一起出去。孩子的母亲说我付抚养费,我当然有带他出去的权利。面对这样的母亲,孩子终于鼓起勇气,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在律师的帮助下,经人民法院判决中止了母亲的探视权。

    应该怎样打官司?

    
    生活是美好的,但生活也是复杂的, 青少年应当自觉地遵守法律,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学会依靠家庭、学校和社会保护自己,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小提醒:  

  外出安全小常识:在你外出时候,最好能做到下列几点: 1.告诉父母自己去哪里,大约何时回来,与谁在一起,联系方法是什么。 2.尽可能结伴而行。 3.单独外出要走灯光明亮的大道,不抄近道走小路。在僻静的马路上,面对车流行走,不背对车流,以免有人停车袭击。 4.夜晚单独外出,要带手电筒等物品,万一被袭击,可用手电照射歹徒面部。 5.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6.乘地铁时,和其他乘客坐在一起,尽可能坐在靠近站台出口的车厢,生靠近车门的位置。 7.乘公共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书包要斜挎在肩上,包不要背在靠马路一边,以防坏人抢掠。